近年來,網(wǎng)絡購物已經(jīng)深入人們的日常生活,成為了一種不可或缺的消費方式。消費者們越來越依賴于網(wǎng)絡平臺,通過細致地瀏覽商品詳情、認真查看用戶評價,來為自己的購買決策提供有力的參考,這也是近年來興起的消費新風潮。然而,部分商家認為負面評價損害了自身的名譽權,由此引發(fā)一系列官司。消費者有沒有權利在網(wǎng)上打差評?如果發(fā)生糾紛怎么維權?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日前披露了一起由差評引發(fā)的網(wǎng)絡侵權責任案例,可以給消費者一些啟發(fā)。
??在這起案件中,消費者張某給某汽修廠打差評卻坐上被告席。法院認為,張某發(fā)布的視頻基本屬于客觀描述及對該修理廠服務質量的個人感知,沒有貶損和丑化的陳述,也沒有出現(xiàn)明顯惡意誹謗、侮辱性等詞語,不應認定存在主觀惡意;其言論對修理廠產(chǎn)生的影響程度較低,不足以造成降低該修理廠社會評價的損害后果。法院據(jù)此判決駁回該汽修廠全部訴訟請求。
??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》:“消費者對生產(chǎn)者、經(jīng)營者、銷售者的產(chǎn)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、評論,不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,但借機誹謗、詆毀、損害其名譽的,應當認定為侵害名譽權。”在此案中,被告張某對涉事汽修廠進行評價,但這些評價也是基于客觀評價基礎之上,并不能算損害了商家的名譽權。此案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,保護的就是消費者的“差評權”。
??消費者的“差評權”并非空洞的概念,它實際上是消費者監(jiān)督權、批評權在網(wǎng)絡交易場景下的具體延伸。消費者有權利,也有責任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真實、客觀的評價。這不僅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神圣權利,更是市場經(jīng)濟條件下,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、推動市場健康發(fā)展的有力武器。
??別把消費者的差評自由當成惡意詆毀。網(wǎng)絡平臺設立的差評機制有利于倒逼與激勵商家提升服務質量,以更好的服務來換取消費者的好評。如果消費者認為商品不好或是商家服務不好,給商家打差評,這是他們的權利。商家對公眾評價也要有一定的容忍義務。
??在此案中,面對消費者的合理批評,涉事汽修廠反應過激,并將消費者訴之公堂,就是混淆了合理批評和惡意誹謗的邊界。進而言之,“良藥苦口”原告本應虛心傾聽這些逆耳的忠言,不能當成耳旁風,而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,這樣才有助于提升自己的產(chǎn)品質量,更不能把消費者的客觀評價當成惡評。
??服務提供者面對消費者的質疑、不滿,更應該多一些自省,查找自身服務的不足,把消費者的吐槽化為積極向上的動力。如果服務提供者面對差評“一觸就急”,不能容忍差評,也就關閉了與消費者進行良性互動的大門,不利于服務提供者持續(xù)提升服務水平。
??當然,對消費者來說,進行消費評價也不能想怎么評價就怎么評價,要進行客觀評價,要避免評價涉嫌侮辱或誹謗,或通過惡意差評獲利。如此前也有人因為惡意差評遭到商家起訴,最終被法院判決賠償。要知道,“差評自由”也不是沒有底線,沒有邊界的。消費者“差評權”要保護也要規(guī)范。既要保護消費者的“差評權”,也要對惡意差評說不,才能促進商家、消費者構建良性博弈關系,促進消費者和商家之間形成良性互動。 (戴先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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